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宦官之后 > 125 认错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 就这?……
    “所以, 表完白之后要干什么啊?”

    第一次谈恋爱、大概也会是人生中最后一次的絮小郎,对于接下来的情况有些茫然,因为他从小到大对这方面接触的本就不多, 能够参考的例子目前也只有两个,还都是和他一个起跑线的好友。其他大人不是一生寡王, 就是直接成婚,完全没有过度的。

    他总不能下一步就对闻兰因三媒六聘吧?他阿爹能同意吗?

    不过,絮果问完就后悔了, 因为……

    闻兰因双眼一亮, 一种“他就等着絮果这么问”的正中下怀感扑面而来。闻小王爷当着絮果的面,从雕刻精美、镶嵌螺钿的书箱里,拿出了压箱底的宣纸, 厚厚一沓, 比之前为表白准备的计划稿还要厚的那种,上面写满了馆阁体。

    闻小王爷期待的看着自己的男朋友, 都不需要开口,就能让读懂那越来越亮的眼神里想表达的简单意思——这上面相爱之人会做的事情, 他都想做一遍。

    虽然之前闻兰因还觉得絮果未必会答应他, 但万一呢?他在写表白稿的时候, 还是抱着侥幸的态度规划了一下他们的未来。

    结果这不就成真了嘛。

    果然,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我斗胆猜一下, 这些也都是你从话本里总结出来的经典场面,是吗?”更喜欢看探案录一类话本的絮果,真的无法理解闻兰因对恋爱小甜文的执着。

    闻兰因猛猛点头, 又摇了摇头,不,不局限于话本, 而是他所有喜欢的、一直在期待、没想到真的有天能够实现的内容。

    好比,关于男朋友的这个称呼。

    这还是小时候的闻兰因听絮果说的,絮果则是听他娘说的。絮果没觉得这有什么,但闻兰因却一直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专有名词,整个大启只有他们会说。重点也不在于男朋友,而在于“他的”。他属于絮果!光是想想,就已经要控制不住嘴角了。

    闻兰因就是这样一个注重仪式感的幼稚鬼,且完全不打算改变。

    絮果还能说什么呢?男朋友这个称呼挺好的,他愿意接受。但他也需要提前给闻兰因打预防针:“我是绝对不会同意把炒饭当做我们的定情信物的,也拒绝每一年的这一天都吃一次!”

    闻兰因一脸“你不说,我之前都没想到欸”的惊喜表情,随后而来就是超大声的惋惜:“这么好的主意,真的不能实现它吗?”

    “不能。”

    “一点都没得商量?”闻兰因还是不甘心。

    “绝不!”絮果意志坚定。

    闻兰因扼腕长叹,最后只能各退一步:“那我每年可以自己吃吗?”

    絮果:“……如果你不觉得腻的话。”

    闻兰因一下子就开心了起来,他好像一直都很好满足,在絮果在场的时候。如果他皇兄在场的话,大概又要说看看你那不值钱的样子!

    但他皇兄不在场,闻兰因觉得他还可以再开心一点。

    然后莫名其妙的,两个朋友转恋人转得太过丝滑,以至于好像还在当朋友那么相处的小傻瓜,就对坐在跃动的烛火下,商量起了在一起后的约法三章。

    好比闻兰因希望絮果能陪他做恋爱计划稿上的事情,而絮果要先排除比较夸张社死的部分。

    闻兰因只能依依不舍的从其中抽出了几张。

    絮果冷眼旁观没说话。

    闻兰因只能在看了看絮果的表情后,又拿出了几张,然后……把这几张顺着矮几推到了絮果面前:“那我们就只做这上面的就好。”

    絮果这才点了点头,他就知道!

    两个人太熟了,就像是下棋的前几步,闭着眼都能把这个开局下出来。

    不过也有充满新意的部分,好比絮果从下午和小叶子聊了之后就一直在惦记的:“我们要不要先别对外公开这件事?”

    “为什么?”闻兰因震惊的瞪大了一双眼,并果断掺杂上了表演成分更多的受伤,试图利用卖惨来让絮果收回这个“惨无人道”的决定,“我就这么见不得人、拿不出手吗?你觉得我哪里不好,我可以改啊。还是你觉得咱俩不能长久,所以才不用对外说这件事?”

    闻兰因一开始还只是随便想想,现在却眼瞅着有一种越说越给自己洗脑,要真的相信了的感觉。他们现在就得公开,立刻,马上,他这就去替他皇兄下旨!

    絮果眼疾手快拉住了人:“你醒醒。”

    虽然只是隔着袍角,但闻兰因就像是被什么定住了一样。他很努力的在试图分辨絮果一张一合的唇瓣都说了什么,可这真的很难,因为他全部的意志力都用来对抗另外一件事了——他想牵絮果的手,他想牵絮果的手,他想牵絮果的手!

    絮果还在说着下午叶之初的担忧,就像叶之初无比珍视着他们的这段友谊一样,絮果也很在乎小叶子的感受,他不想因为他和闻兰因的分分合合给自己的朋友再增添什么不必要的烦恼。

    絮果很快就说明白了前因后果。

    在他说叶导师前半段的感情开导时,闻兰因还觉得他得给叶之初包个谢媒的红包。等说到后面叶之初希望他们能一辈子在一起时,闻兰因立马就拍板决定,他要给叶之初包个大的!就是不知道叶之初更喜欢西域的宝马还是东城的宅子了。

    “所以,我觉得我们暂时还是先不要告诉我们的朋友了,等过一段时间再说。”

    “那要等到多久?”虽然地下情听起来也挺刺激的,但闻兰因还是更想正大光明的当正宫,活在阳光下!

    “唔。”絮果陷入沉思,他其实也不知道该等多久合适,“要不等到他们都考完科举和武举?啊,对了,哪怕我们在这中间分开,也要等到那之后再说。不然我真的很怕影响到小叶子科举时的情绪。”絮果哪怕只是为了朋友将来的仕途,也绝对会假装到底。

    闻兰因:“!!!我们才不会分开!”哪怕分开了,在叶之初考上状元之前,他也有信心把他们的矛盾解决掉!

    以及,他决定了,马和宅子都送吧,叶之初他值得!

    等两人稀里糊涂、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讨论完,外面的三更鼓都快要打响了。絮果困的彻底睁不开眼,闻兰因却还在维持着不需要睡觉的高度兴奋。

    并且,他真的一晚上没睡。

    当第二天的早膳桌上,絮果问闻兰因为什么不休息的时候,他理直气壮的回:“因为太美好了显得不真实啊,我总觉得我是在做梦。”但这个梦他一点都不想醒。

    所以,只要他不在梦里睡着,那他的梦就还能够继续!闻兰因如是坚信。

    絮果:“……”要不要我们现在分个手,帮你清醒一下?不过絮果好歹明白了朋友和恋人相处还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他的好朋友兰哥儿,绝不可能这么傻!

    不过,絮果多少也被带动得想要为这段刚刚开始的感情努力一下。

    而他唯一能给商量的对象,毫无疑问地,就是叶家未来的状元郎了。叶状元仰天长叹,絮果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后要干什么,他难道就知道了吗?他还在和他的未婚妻当笔友啊!说真的,叶之初觉得絮果这都够判刑了,炫耀罪!絮果好歹天天还能和闻兰因见上面,苦恼的也是两人在一起能干什么,而他呢?还在苦兮兮的给自己画自画像,生怕他的小青梅忘了他。

    叶之初的未婚妻有点脸盲,总觉得全天下人都长着一张脸。叶之初真的很担心她忘了他。

    “写信啊?会不会有点奇怪?毕竟我和兰哥儿现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一堆话里,絮果只听到了“鸿雁传书”这四个字,他点着下巴思考,“不过陛下和娘娘好像也会这样。”

    叶小郎只能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你是一个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一边咬牙切齿的笑道:“真是对不起啊,我经验有限,帮不到你什么。不过,你为什么只问我呢?不如集思广益一下?”

    “你忘啦?我们暂时不能告诉别人啊。”絮果的一双眼睛里写满了真诚,“而目前只有你猜到了。”

    所以这还是我的错咯?太聪明就活该吃狗粮?叶君子都有点想打人了,他今天就要让连絮果明白明白什么叫文武双全!

    最终,絮果还是去找了别人,因为叶之初提出了一个新颖的观点——你可以不用说你喜欢上了谁嘛,只说你有个喜欢的人,也不一定非要局限于询问过来人,过来人自己都谈的稀里糊涂的,又能知道什么?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真正的理论大师往往都是没谈过恋爱的。好比詹家兄弟。

    絮果信了,就真的提着炒饭去了翰林院。

    最近泾河夜市的菩提玉斋是越来越难排了,都快成为某种奇怪的硬通货,絮果提这个上门不仅不寒酸,还非常受欢迎。

    在春闱通过皇帝的“面试”后,詹家的双生子就一起进了翰林院。三元及第的詹大,更是破格越过了传统状元会获封的从六品修撰,成为了正六品的侍讲学士,这次圣驾塞北,詹大也有幸被点在了陪皇伴驾的名单中。

    詹二就是传统的从七品检讨了,负责在别人整理档案、修书撰史的时候……打下手,偶尔还要替同事去国子监讲课。

    他觉得他就是在翰林院里“代发修行”,真的快闲疯了。

    詹大师一边吃着炒饭,一边积极为絮果的感情展开了各种建议,聊起来就没个完,说到了天黑都不想停。

    絮果本来还雄心壮志的做着笔记,想要在恋爱这门功课上当一个好学生。但随着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他的脑子一直在超荷运转,直至再也转不动,当他头晕脑胀、稀里糊涂地离开翰林院时,脑子里就只剩下了一些对于他来说比较刺激的词汇。

    好比詹二一上来就问的:“你俩亲了吗?”

    絮果:“!!!”

    “那,拥抱?”

    絮果:“!!!”

    “总不能连牵手都没有吧?”

    絮果:“……”

    “你别害羞啊,两情相悦的人就是会想要做这种事的啊,你们会想变得更亲近,这是一种本能。如果你们什么都没有,你确定你俩真的在一起了?人家姑娘不会其实拿你当姐妹吧?”嗯,詹寡王不仅懂男女,还懂男男、女女、女男,就没有他不懂的!

    而且,这些还只是最浅层的,更多的知识詹二都不敢和絮果细说。毕竟虽然连大人不在京城,但他的探子在啊,詹二还挺惜命的。

    但对于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絮果来说,这些已经够刺激的了,毕竟大启的风气也没有特别开放,絮果至今还没见过谁、谁亲在过一起呢。

    要不是问了詹二,絮果都要以为亲完就能直接生孩子了。

    当然,他还是知道两个男人生不出孩子的。

    总之,当第三天闻兰因认清现实,他和絮果真的在一起了,且暂时还没有分手的风险后,他终于开始有了一些大胆的想法。还是那张计划稿上就有的内容,也是絮果答应会考虑的事情之一,他深吸一口气,鼓了半天勇气,才来小小地试探了一下。

    絮果坐在一旁也有点手足无措,实实在在明白了好朋友和情侣真的不一样。他一边害羞,一边又……有点好奇,还有点上头。

    真的要亲吗?

    怎么亲?

    嘴唇碰嘴唇?

    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

    然后,闻兰因也总算做好了心理建设,眼睛一闭嘴一张就说了出来,他说:“我能牵你的手吗?就一下,一小下,当然如果你介意,咱们也可以不用,我完全理解。”

    絮果:“哈?”就这?

    你酝酿半天就说了个这?手拉手?咱俩从小到大拉过的手还少吗?

    “那不一样!朋友叫拉手,爱人才能叫牵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闻兰因该死的仪式感无时无刻不在刷着存在感,他真的超认真的。虽然以前当朋友的时候,闻兰因在无意中拉住絮果的手时,他也会浮想联翩,可身份不同,感觉毕竟还是不一样的。

    絮果……

    确定了,他的男朋友就是个小傻逼。

    然后,絮郎君就做了一个非常冲动、事后却也不会后悔的事情,他一把拽过闻姓小傻逼的交领欺身而上,直接就吻住了对方的唇。陌生的触感,异样的情愫,迅速在这个炎热的夏季被点燃引爆。

    闻兰因也无师自通、反客为主,像只小狼崽子似的发狠,有力的双手紧紧的抱住絮果,既是怕人被吓跑,又是恨不能将两人融为一体。明明本该只是一个蜻蜓点水的吻,就这样被不断加深,带给了两人从未有过的战栗。

    詹二说的对,两情相悦的人,就是会想要做这种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