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可以放手去爱吗?每次都以为,终于觅得真爱,于是勇敢的主动追逐,结果都是爱神的捉弄,一次次的失败加失望,让她成了惊弓之鸟。她怕了,纵然他令她有美好的预感,还是不敢贸然尝试。
    “哼,我知道我很可爱,用不着你夸。”她故意望向正在打球的酆畋,就不必看着令她心慌的他。“好啦,不开玩笑了,我是真的觉得你写得不错。”
    “我知道我很棒,各方面都是。”他浑然不觉她纷乱的心情,轻声笑着。
    小手不自觉的捏紧成拳,想K他,吼,他才是最自大的那个吧?!她眯阵。“曹先生,你有没有量过你的脸皮有多厚?”
    “喊我季海吧。”他轻笑。“我大哥说我这脸皮跟树木的年轮一样,随着年纪不断增长,你就别指望看到它变薄的一天了。”
    听听,这语气还挺怡然自得呢!
    她啼笑皆非,服了他了,幸好有他这么幽默的一句,暧昧气氛冲淡了些,她言归正传地道:“你的部落格真的不错,只有一个问题,主题赶不上流行,都太冷门了。”
    “会吗?我看人气和点阅率挺高的——”
    “但还可以更高,这些发表的文章,将来要集结成书,并捐出一半所得做公益,不是吗?”这些规划,他曾在信中陈述,她都还记得。
    “这样不好吗?”
    “当然很好,既然想冲刺书的卖量,首先要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所以得迎合大众的喜好。但目前的主题都不够通俗,效果也事倍功半,我建议你,可以找些大家感兴趣的主题,例如两性、职场、理财等等,将来才能拓展书的销路。”
    “我是认为,有能力分享弱势的议题,就算书卖得不好,反正平日已经赚不少了,至少能让读者们多听听不同的声音,也算值得了。”想起她当初拒绝加入的理由,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他不意外,却有点失望,总觉得她不是这么功利的人……
    “是啊,所以你们缺的不是钱,是更多人的注意,你是想吸引大家关心我们周遭的生活吧?那么聚集人气就是最重要的事,先让大众注意到你们,把这个舞台做得更大,才有空间,让更多理想站在上头,让更多人看见,不是吗?”
    他惊讶的看着她。“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这确实是他的理想,没有明确写在当初邀约的信件里,她怎么看出来的?
    “别说我是虫,怪恶的。”看他神色,就晓得他听进她的建议了,而且很激赏,她沾沾自喜的微笑。“不过,你可以说我是通灵的小熊,懂得你的心。”
    她可爱的譬喻让他莞尔,他的心更因为被她理解而欢喜,他有点汗颜,竟自以为是的把她想成功利分子,又暗暗高兴她并不是。
    心思迂回了一圈,对她的喜爱,有增无减。
    而与她心灵相通的感觉,美妙又亲密,比纯粹的爱情更撩人,令他神思飞荡,渴望在胸中暗暗的沸腾。
    他心动的望着她含笑的容颜,又拘谨的垂下视线,怕情动得太明显,他还没有把握,能完整的向她表达心意,只能谨慎的克制情意。
    “你的想法很不错,只有一个缺点——”他故作严肃地道:“会害我想到没能网罗到你这么聪明的参谋,晚上会懊悔得睡不着。”她的确会令他辗转难眠,但真正原因可没有这么纯洁。
    “你别想太多啦,我只是想到什么就说了,能对你有帮助就够了。”她挥挥手,笑了笑,避开他令她心跳不已的眸光。
    熊沂蓓真切的感到,这男人吸引着她,她不想再抗拒了,但也不急着靠近,她决定要审慎的观望。
    也许他会是与她开花结果的Mr.Right,也许他又是一个爱神唬她的幻影,她这次要睁大眼睛,保持距离,看清楚、想明白,好好为她的幸福把关,她不再急着追逐爱情了,假如他是她的真命天子,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
    现在,先维持友谊的界限就好。
    于是,她礼貌的对他盈盈一笑,道:“我会持续留意你的部落格的,往后有什么想法再跟你说。我还得回去写稿,先走喽,掰——”
    球局结束后,五个大男人转往麻辣锅店,阿华等三人上洗手间去了。
    熊沂蓓没参加这顿晚餐,曹季海庆幸她逃脱大雕的“魔爪”,却也不免失望,少了和她共进晚餐的机会。
    他坐在桌边,饮着果汁,长指无意识的轻叩桌面,正在出神回味与她的对话,一旁啜饮啤酒的酆畋突然开口。
    “你喜欢小蓓多久了?”毫不拐弯抹角,问得超直接。
    “……什么?你说什么?”曹季海装傻,内心暗惊,怎么被看出来了?
    “你不是喜欢她?不是吗?噢,那是我弄错了。”酆畋泰然耸耸肩,拿出手机,很故意的自言自语道:“大雕会在台湾停留一个月,我看就安排个时间,介绍他跟小蓓认识吧,我问问小蓓何时有空……”
    手指刚碰到屏幕,屏幕锁都还没解开,手机马上被曹季海火速劫走。
    “……我还没打算跟她说。”俊颜微赧的承认了,再不承认,小熊恐怕要给送进大雕的嘴里,被叼到国外去了。
    “太久没恋爱,需要时间准备是吧?”酆畋了然微笑,先前帮大雕牵线的话只是随口说说,现在瞧好友这神情,牵红线的目标立刻修正。“需要我提供关于小蓓的情报吗?”
    “什么情报?”他眼睛一亮,急声追问,这家伙和熊沂蓓认识多年,能提供的情报绝对有价值!
    “唉,做广播好累,每天都讲到喉咙干,下班后就不太想讲话呢。”长指拎着空酒杯,冲着曹季海晃晃,示意他好好“伺候”,交换他想要的的宝贵讯息。
    人在屋檐下,自动低头,曹季海巴结的拿起台啤,帮酆畋把空杯斟满,恭请主持人润喉。“你对她了解多少?”
    酆畋喝了一口啤酒,悠悠道:“她身高一五八公分,体重五十三公斤,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最爱的零食是七七乳加巧克力,嗜好是逛街、逛书店和睡觉,她说睡眠不足会昏昏沉沉,靠脑力写稿的作家,不清醒可是大忌。她对海鲜过敏,不吃两只脚的动物,也不吃红色的西瓜。”
    “不吃红色的,吃黄色的吧?”真有趣的怪癖。
    曹季海正在用心牢记,酆畋却突然不说了,抬起修长左腿,帆布鞋踩在他面前的椅子上,理所当然的吩咐着。
    “鞋带松了,帮我绑一下。”
    于是堂堂曹大作家,变身成小奴仆,奴颜婢膝的挪动写出畅销书的尊贵十指,帮人系鞋带。没办法,有求于人嘛,他催促道:“快说,其他的呢?”
    酆畋抚着光滑紧致的下巴,沉吟道:“唔,她喜欢的姿势……”
    “姿势?!”曹季海震惊的失声反问,连偏好的“姿势”都知道,莫非这两人有超友谊关系?!
    他妒火攻心,双手蠢蠢欲动,直想扑上去狠掐好友。
    “我是说‘知识’,她是写小说的,最爱吸收各种各样的知识,所有琐碎的轶闻、八卦消息,都可以拿来和她聊,她很爱听的。我是想提醒。可以投她所好,你想到哪边去了?”曹大作家也有为情所困的时候啊,机会难得,要亏要快啊,酆畋笑咪咪的取笑好友。
    “看不出你也是白日梦派的,行动是龟速,脑内演练倒是挺光速的,已经开始研究‘姿势’了吗?”
    “……是你讲得不清不楚。”这猪头,该卷舌时不卷舌,存心害他误解,简直像他的第二个大哥,玩弄他比吃饭还顺口——忽见绑好鞋带的左腿收下去,右腿很自动的抬上来,等人伺候。
    曹季海低头一看,不解。“这边鞋带又没松。”
    “你绑的结跟我绑的方向不同,看起来怪怪的,帮我重绑过。”
    “……”
    忍耐忍耐再忍耐,等这家伙谈恋爱,他非整到他哭爸哭夭叫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