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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下流恋情
    作者:林如是
    [书籍简介]
    打她长眼睛以来,她从不知道一个男人可以风骚成这样──从头发、领巾、衣服到鞋子,一路骚到底!
    更可怕的是还喷那捞什子的香水,害得她过敏、鼻塞又呼吸困难┅┅
    对於这个男人┅┅
    哇!还是保持距离得好!
    所幸,他也瞧不起她这乳臭未乾的「乾扁四季豆」!
    可是,在「维瓦第之夜」的拍卖场上,他竟以一百万元标下她的「周末夜」?
    而她,竟也在期待┅┅
    小说系列  单行本
    男主角  唐伯夫
    女主角  谢阿蛮
    时代背景  现代
    故事地点  台湾,维瓦第俱乐部
    情节分类  摩登世界,欢喜冤家
    第一章 事情是从一声尖叫开始的。
    人间四月天,蝶儿传粉,猫儿叫春,又到了世界性的发情期。
    从四只脚的动物,到八只脚的管他甚么不知名的鬼怪,没有一只例外!个个春心大为荡漾,空气中熏满交配和繁殖的味道。
    “啊--”
    谢阿蛮,十九岁,正值人生四月天,发情的却不是她。倒是那句惊动天地骇退鬼神的尖叫吓到了走在前头的黛咪。那声音惊惶愕然又意外,听起来就是一窝子乳臭未干的没出息相,乱没见过世面的!
    “搞甚么,阿蛮!妳叫魂啊?还是发春?”黛咪倒回头走。
    河堤上清风吹过,早把谢阿蛮那声尖叫吹得散透。
    谢阿蛮吊个白眼,转头再往堤外的公园长椅旁的秃顶树看去。
    没错!是他,那只该死的公孔雀、自认风流才子的唐伯夫。她确定她没看错。
    “妳在看甚么?”黛咪过来跟她并肩,嘴里嚼着口香糖,胳臂一伸,流气地搁在她的肩上,视线跟着朝堤外公园溜去。
    黛咪一个大盘脸化着夸大的浓妆,金色的眼影,暗翠色的腮红,紫色的唇膏,青紫带黑的眼线描得细细长长地直曳入发鬓里。两只有地球半径那么大的镀金圆耳环,随着身体的靠近,挺嚣张地贴抵住谢阿蛮酡红半边的脸颊。
    “没甚么。”谢阿蛮草草应一声,说着忍不住又朝那棵秃头的树扫一眼,落在树底下的两具火辣的躯体。
    她跟黛咪是在小酒馆认识的,透过黑皮的介绍。黑皮同她在补习班的“苦窑”蹲了两年,好不容易才挤进一家破五专;她呢,则勉强吊入一所三流高中。进了专校,黑皮正事不干,搞了一个甚么鸟乐队,抓她去当主唱;她反正没事干,就这么下海了。也不知黑皮是怎么搭上黛咪的,反正黛咪也入伙了,站键盘手。黑度自己是吉他手,另一个贝斯手是某国立大学的“黑羊学生”。他们还差一个鼓手。
    黛咪念美国学校,十八岁不到,看起来又臭又老,起码妖艳她十岁;脸上时常涂得红红绿绿,时髦得一塌糊涂。不过气质倒是不错,又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讲没三句话就夹杂两句半的舶来语,走在路上尽管人人不习惯她那装扮频频地回头看,也没人真敢当她是钓凯子的混妹。黛咪有她自己的格调,这一点,谢阿蛮从来没怀疑过。
    “My!那两个人--”黛咪也看到秃头树下那两具火辣的躯体在干甚么勾当了,吐掉口香糖,夸张地吹声口哨。“有意思,我喜欢!”
    “人家在发春,妳喜欢个甚么劲?”谢阿蛮吐了一句粗俗的字眼,白她一眼。
    “香艳刺激啊!这种X级的镜头提神又醒脑。妳少老土了!”黛咪有开放的脑袋、前卫的思想和新潮的举止,有意无意总爱讥讽谢阿蛮接受迂儒教育成长的保守作风和性格。
    这一点,谢阿蛮也从不浪费唇舌跟黛咪争辩。就当她保守好了,反正她就是觉得光天化日之下做那种事--比如当街拥抱、接吻啦等等那码子事,不但有碍观瞻,而且,极端的伤风败俗!
    黛咪睨了睨她,顺手在她看不出甚么凹凸的胸板上拍了拍,嘴角浮起一抹讥笑说:“这里放开点,别老是那么放不开!妳甚么都好,就是喜欢大惊小怪,挺丢脸的!”
    天知道谁丢谁的脸!黛咪这根大香蕉,外黄内白,十成十的假洋婆子,成天到晚穿一件露脐装崇拜那个假圣女玛丹娜,哪懂得甚么叫“含蓄”的美?她也没工夫跟她扯这些闲蛋,反正就算她说破嘴,她也不会懂。好在黛咪也不是挺恶意的,她也就懒得跟她多计较。
    “哟--啊--”黛咪突然朝河堤下大叫一声,拇指和食指扣成十圆放入嘴巴吹了好响的一声口哨,然后双手在嘴边圈成一个喇叭,朝那两人大叫说:“Godblessyou!正点!”
    “黛咪--”谢阿蛮大惊,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那两具火辣的躯体同时抬头朝她们望来,她连忙往黛咪身后一躲,倒抽了一口凉气。JesusChrist!她不禁学起黛咪常挂在嘴边用来夸张情绪的惊叹号若不是她亲眼看见,打死地,她也不会相信!刚刚跟那只公孔雀唐伯夫表演X级镜头的女人,不是别人,竟然正是他们那所三流高中所有好色男视为清纯圣女的正宗玛丹娜!
    黛咪的吼叫声似乎惊吓到玛丹娜了,她脸色显得很不安,下意识地躲到公孔雀背后,遮挡住脸。但那只公孔雀倒是挺从容的,一点也不担心风流外泄,还噙着笑,不在乎地对黛咪扬了扬眉。
    黛咪又噘嘴吹声口哨,对唐伯夫的反应很欣赏。谢阿蛮紧张地拉拉她的衣摆,要她赶快撒腿走人。她刚刚躲得匆忙,不确定那只公孔雀是否看到她,还是早走早了,她可不希望让那只公孔雀知道她窥知了他跟圣女玛丹娜的“好事”。
    “快走啦,黛咪!”她频频催促黛咪。
    “急甚么!人家被看的都不害臊,妳观看的害羞个甚么劲!”黛咪不明就里,误以为她害羞,替他们感到不好意思。
    她没空解释这些,压着嗓子直说:“再不走,黑皮等不到人又要鬼叫了,我可不想听他噜苏。”说着往堤外走两步,背对着公园这边。
    “阿蛮,等等!”黛咪鬼叫着,又不忘抛了个飞吻给唐伯夫,匆匆追上前。她扭过头来等黛咪,小心不去碰堤下那双视线,余光一个扫转,就那么不幸--还是撞上公孔雀会勾魂的眼了。他一动不动等在那边,似乎就为了等她这么一个不小心的和他对上眼。她猛一吓,也不管黛咪在后头鬼哭神号,拔腿猛往堤外跑。
    这下完了,被那只公孔雀知道她看见他和清纯圣女的好事了!
    “嘿!妳哪条神经不对了,阿蛮?”黛咪好不容易才追上她,弯着腰猛喘气。“就算警察来了,犯法的也不是我们,妳干嘛跑得跟逃命一样!”
    “妳还说!叫你快走妳偏不,现在可好了,他看到我了,都是妳--”谢阿蛮越想越不安,不禁埋怨黛咪。
    “人家看到妳又怎么样?妳以为妳是玛丹娜,全世界的人都认识妳啊?”黛咪反唇相稽,她就讨厌谢阿蛮这点没出息。
    谢阿蛮愣愣,黛咪的讽刺倒是提醒她,唐伯夫并不认识她。也是!那所三流高中,全校师生上上下下少说也有二三千人,尽管她不认为自己很平凡,但在唐伯夫眼里像她这种不起眼的小角色触目皆是,自然不会留心到她。
    当然,她也不认为被那只公孔雀注意到是甚么光宗耀祖的事,虽然她并不否认那只公孔雀凭良心说实在是又有魅力又味道十足。
    那种“坏坏的”男人,带点邪气和狡狯,浑身却充满性感、叛逆和性格的味道,不但吸引人,而且魅力特殊,令人容易迷恋。祇不过,他们对感情的态度随心所欲,不把爱情当一回事,简直就是不负责任,就像--那只公孔雀。
    那只公孔雀自命为风流才子,标榜的不是英俊,而是性感和魅力。他就像一只风流采花蜂,触脚黏满美色的蜜,不论是哪家闺秀千金或花国魁状,祇要被他复眼扫到的,鲜少能逃过他勾魂的迷魂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