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儿窃心
    作者:原梦
    谁说小偷下手的目的都是为钱,嘿!她这次要偷的却是他的心!打从他发挥善心帮助她的那一刻起,她就下定决心要成为他的亲密家人,使出浑身解数窃取美丽的东西当「贡品」,三不五时在他身边团团转替他拍打「苍蝇」,所有「贴心」的举动全是为了博君一笑,可惜木头人给她的回应始终是无动于衷,对待动物比对待她还要好上千百倍,唉,他是她这辈子唯一不设防备的人,还要怎么做才能进驻他的心房得到真爱……
    第一章
    “站住,把东西交出来!”
    一群街头流浪的孩子,在简陋且肮脏的巷子里,包围了一个瘦弱、个儿又不高的孩子。
    那名被包围的孩子,有一头被火烧过的半黄乱发,一张巴掌大的污黑脸庞和一身皱乱衣裤。
    但她的眼里闪着不屈的倔强和怒焰,看起来就像两簇夜里的闪闪星光,坚决抱紧刚刚捡来的破旧皮包。
    “不,这是我的东西,为什么要给你们?”
    好吧!都是她笨,笨得在捡到皮包,又发现里头是一叠叠的钞票时,高兴得跳起来大声欢呼,才替她惹来这等麻烦。
    可是这也不能够怪她,毕竟她可是生平第一次瞧见这么大笔的钱耶!这种揣在怀里沉甸甸的感觉,谁还舍得放手呀!
    当然,那群孩子也和她有一样的想法。
    那些钱只要分他们五分之一……不、不,十分之一好了,就足以让他们不愁吃、不愁穿好一阵子了。要他们忍住不打它的主意,实在是不可能的事。
    况且;这里是天高皇帝远的脏乱街角,更没有什么法律存在,只要有吃的、有钱的就是老大。
    他们和那些街友叔叔不一样,他们在一个叫虎哥的男子带领下,去偷东西、送东西过生活。
    但是虎哥一个礼拜没有来了,他们有些孩子因为偷不到东西饿肚子,也有些孩子因为没有组织掩护,偷东西被逮进了警局。
    看来没有虎哥的指挥,他们根本做不了什么大事,因此他们个个心情浮躁,—瞧见有人捡到大笔意外之财,当然不可能放过。
    “宝儿!你要是不交出来,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其中一位个头较高的孩子说道,并且不怀好意地扳动手指关节,发出喀啦的声音,想让她自行交出皮包,但是她却将皮包抱得更紧。
    “我不要!”方宝儿说道。“就算我交出来了,你们还是想打我!”
    她也许是笨,是呆,但她好歹女扮男装在街上混了这么久,看人脸色对她也不算难事。
    倒是包围方宝儿的孩子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不否认地静默了几秒。
    毕竟方宝儿是他们这里头身手最利落的一个,虎哥最喜欢带着她上街行窃,平常有什么好东西也第一个分她,因此他们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宝儿,这样吧!把皮包交出来,我们就饶了你,怎么样?”反正有钱好说话,她这个小小弃儿留到将来再修理也不迟。
    “我,不、要!”方宝儿扮了一个鬼脸,—字一字地说道,让其他孩子们都气红了脸。
    “啐!大家上!”
    高个儿一声令下,一群孩子便向方宝儿扑去。
    但是方宝儿不但是第三只手的技术不错,逃跑的功夫也是一绝。
    登时只见她左闪、右闪,像极了美式橄榄球的球员,怀里紧紧抱着装满大钞的皮包,准备突围达阵了。
    “可恶!抓住他!别让他跑了!拿到钱以后,我让大家到凯悦住总统套房,吃燕窝加鱼翅!”高个儿大方说道。
    “哦!燕窝、鱼翅!”
    “总统套房!”
    他们的眼里都像是燃起了火焰般,兴奋之情全都写在脸上,自然抓人也就抓得更加卖力。
    “我抓到他了!我抓到他了!”
    一个尖脸的孩子捞到方宝儿的后衣领,但是旁人还来不及上前帮忙,方宝儿右脚一个后勾,先是绊倒他,然后用力地踹他的要害。
    其他的孩子虽然眼里闪着笑意,但却没人帮他,忙着抓方宝儿。
    方宝儿的个子小,在他们的包围之下,像只老鼠般窜出一条路来,往巷口跑了过去。
    “快追!别让他溜了!”高个儿大声喊道。
    因为要是让方宝儿逃出了这条他们居住的巷道,她就真的不会再回来了,到时候别说是钱了,就算他们想找人回来泄愤,恐怕也很难。
    他们是家人不要的孩子,自然没有居住的地方,也没有栖身之所,要是没有虎哥,他们大概也不会在这里待了这么久。
    但是方宝儿见大伙紧迫她不放,竟没有任何的害怕与惊慌。
    她朝后头吐了吐舌头,跑到巷子口的时候,还故意踢倒一旁叠高的箱子。
    箱子倒下的声音伴着他们的咒骂声响起,方宝儿得意地扬高下巴转出巷子,却一头撞上了一个陌生男子。
    “该死!你这个肮脏的小鬼居然敢撞我!”那名被撞的男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当他一边拍着衣服骂三字经,方宝儿就一边抱着皮包往旁边挪了挪,又挪了挪,随时做好脚底抹油的准备。
    “喂!小鬼!你不晓得什么叫道歉吗?”那男人正想一把抓起她的领子,她立刻闪过了他的大手。
    “我不知道!”
    方宝儿心情好,也给了他一个鬼脸。
    孰料,他两眼的焦距并不在她的鬼脸上,反而盯着她怀中的皮包,让她心生警惕。
    “原来皮包在你这里呀……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男人先是拍拍后脑喃喃自语,然后朝她逼近。“小鬼,把皮包给我。”
    方宝儿诧异地睁大了眼,心想,今天是怎么一回事呀!若要说是高个儿那些笨蛋想抢她手中的皮包来吃大餐、住大饭店,她还能理解,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也想要她的皮包可就奇怪了。
    难不成……他也晓得这经过一阵混乱后变得更脏的皮包里装了大笔的钞票吗?不然他干嘛也凑上一脚?方宝儿不是笨蛋,见他非善类地笑着,她精明地在他弯腰一抓时,钻过他的腋下,溜了。
    不料,此时高个儿他们也搬开了箱子,奔出巷子。
    “宝儿!别跑!”
    “哇,他们叫我别跑,我就不跑了吗?我又不傻子。”方宝儿一面喃喃,一面干脆往人群最多的街道奔去。
    他们抓不到她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巷弄角落她都熟得不得了。
    边跑、边想,她打算先把钱藏在老地方,不然一直把钱带在身上,难保不会又有人打这皮包的主意。
    命令伞
    了无食欲,柳争君虽然坐在餐厅里用餐,但思绪早巳飘向远方。
    他回想起方才在研究室里和教授的谈话,而皱起了浓眉……
    “争君,难道你不再好好考虑吗?”年老教授沉稳的脸上,有着不同于平常的焦急与反对。柳争君在医学系读了三年,表现令所有的教授都对他竖起大拇指,没想到他竟准备转到兽医系去,这……简直是浪费了他在临床手术上展现的精湛技术。
    但是柳争君本人,却不这么觉得。他本来就不喜欢医人,他喜欢动物。
    当初他会进入医学系就读,只是因为他想用自己的双手治好重病的母亲,然而她在上个月辞世,留下他一个人,因此他也就没有必要再勉强自己去看一堆的人体手术,也没有必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因此柳争君摇了摇头,无波无动的黑眸凝视着教授,正说明了他天生无所欲求的个性。
    “吴教授,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忙,不过我觉得兽医系比较符合我的兴趣,所以还是希望你让我转系。”
    “争君,你的成绩不但是系上最好的,就连你实习时的学姐也都对你的操刀技术赞誉有加,将来你毕了业,一定是前途光明,就算是现在不符合兴趣,但未必将来会觉得不适合……”
    柳争君前一阵子的手术测试,得了满分。
    他的操刀技术不但十分精确、沉稳,使别的教授赞不绝口,更说他未来一定会是医界的一名顶尖外科医生,锋芒毕露,让吴教授也觉得与有荣焉;但是吴教授却怎么也料不到,柳争君今天来找他,跟他说要转系,而且还是转到最不热门的兽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