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将是一场无效婚礼,既是无效,她何来恐惧?不玩完再走太可惜了。
    这就是靳易坚持娶她的代价,能让那八风吹不动的表情变脸,是一项多么伟大的成就,她已经在期待了,忍不住偷偷奸笑到下巴快要抽筋。
    「师母。」身后毫无预警的传来一声叫唤,差点没把萧奈儿给吓死。
    收敛住奸诈的笑容,恢复待嫁新娘该有的端庄后,她才回过头,转向声音的来处。
    门口站着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岁,生得清秀干净,正对她恭敬行礼。
    靳易身边不同国籍的四位学生,个个医术精湛,而且背景大有来头。这四人共同的特色,便是不多话,嘴巴很紧,好几次她试图从这四人身上探听靳易的事情,却无法得到什么,只证明了一件事,他们对靳易绝对忠诚。
    她记得眼前这个学生叫诺尔,在四人辈分中排行第三,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
    「什么事?」她回以一抹绝艳的微笑,心下臭骂这个死诺尔,跟靳易一样老是无声无息地出现,差点没把她心脏吓得跳出来。
    「令姊及姊夫都来了。」
    萧奈儿怔了下,她哪有什么姊姊或姊夫的?才要问出口,蓦地顿住,因为越过诺尔身后,她看到一高一矮的两个人,立即冷静地改口。
    「姊姊、姊夫,好久不见了,呵呵……」她差点挤不出笑来,因为他们的出现完全出乎她预料之外。
    他们来干么?
    身材高挑的美丽妻子,偕同着身旁又矮又胖的丈夫,而那位矮胖的丈夫脸上挂着弥勒佛的笑容,上前热情地抱住「小姨子」。
    「妹妹,恭喜呀!姊夫真高兴妳要嫁人啦!这个红包可不能包太小,是不是啊,『老婆』?」
    「是的,老公。」高挑女子含笑点头,身上那股媚劲可不比萧奈儿逊色,风姿绰约地走上前,伸出玉手托起新娘的下巴。「好美啊,像仙女下凡一样,想当年我穿新娘礼服时可是艳惊全场呢,没想到妹妹穿上礼服比我更美。」
    「不不不,老婆,妳比较美,尤其是晚上脱光的时候,不管关不关灯,都美呆了。」
    「讨厌啦,老公,关灯哪看得到?还不都一样。」
    「不一样不一样,SIZE小而巧,触感细而柔,摸起来就是不一样。」
    高挑女子不依地轻捶老公一记。「有别人在,别乱讲啦!」说完,还特意朝诺尔送了记秋波,并掩口娇笑。
    要说这两个女人不是姊妹还真教人不相信,那骚到骨子里的媚劲完全不相上下。
    诺尔尴尬地轻咳一声,恭敬道:「师母,我先出去了,你们慢慢聊。」
    待人离开,门一关,高挑女子立刻沈下脸,对矮胖男子质问。
    「妳给我说清楚,SIZE小是什么意思?触感细又是指什么?我明明又粗又大。」高挑女子说话的声音不再嗲声嗲气,而是低沈的男音。
    也就是说,这位温柔妩媚、举止妖娇,比一般女人还高的女子,其实是货真价实的男人所假扮的,为了男人的自尊,他非反驳不可。
    矮胖男子也不甘示弱地顶回去,声音却是出人意料地清脆若黄莺。「我哪有,你也太多疑了吧,明明是你自己心虚!」
    瞧那嘟嘴的样子、瞪人的眼神及插腰的举止,令人恍然大悟,原来矮胖男人也不是男人,而是年纪轻轻的妙龄女子所假扮。
    「妳分明在影射什么。」丁宇生气地指责,看得出来,他脾气本来就不太好。
    「哼!你也嫌我胸部不大啊!」唐心柔也不甘示弱地回应。
    丁宇一愣。「我哪有?」
    「绝对有!」
    「不可能,要是有,我说过的话绝对会记得!」
    丁宇,猎人代号「狼」,擅长追踪,对人事物的记性一流,所以他非常肯定自己绝对没说过这句话。
    「你没说,但你的眼神说了!」唐心柔也不怕跟他对质,同样身为猎人组织的成员,代号「凤凰」,柔道世家出身,优点是拳头硬、力气大,资历未满一年,还在努力见习中。
    「妳别乱说,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情况?」
    「就是你故意接近我而上门租房子的第一天,地点在阳台,时间是上午十点半左右。」(详情请参阅《滚开啦!大色狼》第50页,作者可以作证,他的确有。)
    丁宇一时语塞,这个死女人竟然把八百年前的旧帐翻出来跟他算。
    「我只是怀疑,又不是真的──」
    「怀疑就是侮辱,别狡辩,哼!」
    一旁的萧奈儿翻了个大白眼,这对夫妻是来吵架,还是来打情骂俏的,竟然在她面前为这种SIZE问题起争执。
    「不好意思,要比SIZE的话,请两位晚上上床关了灯再比,现在请回答我,你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萧奈儿双臂横胸,如果记得没错,她可没发出求救讯号。
    平日猎人们各自单独行动,谁也不干涉谁,除非有伙伴遇到危险需要救助。但通常都是自己搞定,因为他们有属于猎人的自尊与傲气,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不到最后关头是不会发出求救讯号的。
    丁宇和心柔假装成她的姊姊和姊夫混入这里,一定有什么原因,她才不相信他们纯粹是来参加婚礼的呢。
    「我们是来救妳的呀。」心柔道。
    「救我?我又没发出求救讯号。」
    「是沈毅发出讯号,所以我们三人才赶过来。」丁宇补充。
    萧奈儿一脸意外。「三人?皓烈也来了?」韩皓烈,猎人组织的其中一位伙伴,代号「虎」。
    心柔道:「是呀,不过皓烈哥是单独行动,没跟我们一块,照道理,他现在应该也混进来了才对。」
    「沈毅为什么要你们来救我?」萧奈儿沈下了脸,死沈毅果然有事情瞒着她。
    心柔与丈夫丁宇互看一眼,说出原因:「他是『死神』。」
    原以为奈儿会大吃一惊,想不到她不在意地回了一句。「我早知道了。」
    「知道妳还嫁他?」心柔惊呼。
    「怕什么,反正这是一场无效婚礼,我也不吃亏,姓靳的害我到手的猎物飞了,还逼我嫁给他,我非羞辱他一顿不可,明天一早,他会非常后悔娶了我。」嘿嘿,今晚有好戏可瞧了,她准备了很多节目,一定要连本带利地好好回报给他。
    「为什么这是一场无效婚礼?」心柔不解地问。
    「因为他娶的是叫王春娇的女子,一旦奈儿恢复身分,这世上就再也没有王春娇这个女子。」丁宇缓缓说道。
    萧奈儿呵呵娇笑。「还是老伙伴了解我,你们就当作是一场表演秀吧,难得我打扮这么美,你们也顺道吃喝玩乐。别客气。」
    「我劝妳最好就此打住,『死神』并不好惹,而且我们对他所知有限,沾惹一个不熟悉的敌人,等于给自己找麻烦。」
    说起「死神」这个人,黑白两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他并非道上人物,所以没有多少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他的可怕一如他的封号,因为精通中西医,熟知人体经脉穴位器官位置,只要一出刀,不出一秒就可以让一个人动弹不得。但他不把人杀死,而是让对方少掉一只手、一只脚,或是把筋挑断,割下一个肾,换掉一个器官,让人活着继续承受更甚于死亡的痛苦。
    他能轻易让一个人在生死边缘挣扎,受过他一刀的人永远都记得濒临死亡的恐怖,绝不会有人想再经历第二次,所以人们才惧怕他。
    叙述完「死神」的种种事迹后,丁宇劝道:「懂了吧,此人惹不得,所以我们才赶来,要跟妳讨论接下来的步骤。」
    萧奈儿不语,望向镜中的自己,珍珠绾起的秀发上,披戴着象征纯洁的雪白新娘头纱,纯白中唯一的一点朱红,是她引以为傲的樱唇,而唇角那抹顽皮娇蛮的笑意,绝艳得百花都为之失色。
    「我会走,但要等婚礼结束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