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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香门第 → 夙云 → 爱上棉花糖
    楔子
    金雍宇没想到今天竟然会莫名其妙地挨了一拳。
    天盛集团的总裁葛震霍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毫不客气狠狠地赏了金雍宇一记拳头。
    “都是你!你一直欺骗我、欺骗世人,让商界的人都以为你和‘特别助理’同居多年,以为蒋幻笛是你的情妇……”葛震霍一把抓住金雍宇的衣领,大声咆哮着。“你一直让我误解幻笛,让我生不如死了好多年,这一拳还算是便宜你了!”
    金雍宇睁大了眼睛,看看裴震霍饱受煎熬和折磨及渴望的尖颜,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不容置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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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棉花糖·第一章·夙云·书香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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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香门第 → 夙云 → 爱上棉花糖
    第一章   幻笛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她很小的时候,爸爸总是辛苦地背着她,在市集或是庙会的地方摆摊贩,贩售棉花糖。
    那时候的爸爸是一位和蔼可亲、刻苦耐劳的中年人。日子虽然清苦,可是,每天辛勤工作的爸爸起码是快乐的。
    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唯一的零食就是棉花糖。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其他的甜食,只有吃着爸爸亲手做的、完全免费的棉花糖。
    所以,她很爱吃棉花糖。
    因为在她童稚的世界里,棉花糖是幸福的象征。
    瞧瞧蒋幻笛十七年来过的日子——
    打从她有记忆开姐,她就住在“安乐社区”里。可是很讽刺的,安乐社区其实一点也不安乐,那是一个贫穷且脏乱的社区。
    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公寓,在风吹雨打,又乏人整理的情况下,不但外表肮脏、破旧,老鼠更是随时在搂梯间乱窜,满地的蟑螂尸体及流浪狗带来的垃圾,在与酸臭发酵的厨余交织下,到处弥漫着恶心难闻的气味。整个社区的公寓,看起来都摇摇欲坠,在黑夜里像数间鬼屋。而社区又穷得无人管理,自然也成为治安的死角。
    蒋幻笛的家,总共只有十坪大,狭小的客厅还要兼具厨房和餐厅,一角还挤着小厕所。厕所里的水管不通,随时会积水,屋顶又常会漏水。而她的小房间——小得只够放一张小书桌、一张小床,而这张床还是跟爸爸的单人床连在一起的。
    蒋生超给女儿唯一的印象是什么?
    幻笛只知道父亲是一个大酒鬼。
    他爱酗酒。
    他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每天打零工的钱就是买酒喝,三更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对女儿从来不闻不问。
    他醒时喝酒,迷迷糊糊时破口大骂一些幻笛听不懂的话,喝醉了就睡觉。幸运的是,他从不曾对幻笛动手动脚,大打出手。
    他当幻笛是隐形人,自然连女儿的生活起居和三餐都不予理会。幻笛是靠低收入户的微簿津贴,和一群可怜她“无父无母”的邻居,大家一起抚养长大的。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幻笛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直到十岁时渐渐听懂了邻居间似有若无的闲言闲语,才了解到,原来,母亲是嫌父亲不务正业才离家出走了。后来还认识了一个老婆早早就去世的有钱鳏夫,便和他结了婚。
    母亲现在过着很好、很富裕的日子……可是蒋生超却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酗酒度日。
    哎!母亲的出走,真是害惨了她和爸爸……
    那天幻笛偷偷流了好多眼泪。
    原来,一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抛弃丈夫和小孩。抛弃那个属于她的家。原来,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那天,儿时的记忆突然开始启动了。
    她想到过去努力工作的父亲。
    那个不管台风下雨,总是辛勤卖着棉花糖的父亲,又从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那时的父亲,虽然每天都是汗水淋璃,却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但带着她四处摆摊,并且十分疼爱她,常常做一些香甜可口的棉花糖给她吃。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幸福啊!
    蒋幻笛怀念着过去的幸福景象,并开始动手找寻父亲卖棉花糖的工具,很快地就在角落找到尘封多年、又堆得乱上八糟的铁架和炉子。她连忙打开、经过一番折腾后,终于组装好了做棉花糖的锅架。
    这就是爸爸以前的生财工具。
    棉花糖——在公园、夜市、市集、庙宇旁常常会看到的摊子。一枝虽然只有十余元,却是小孩子的最爱。
    那时爸爸靠卖棉花糖过活,每天跑不同的市集贩售,收入虽然不多,却还能养家活口。
    只是——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自暴自弃得让人都不认识了……原来这一切的改变,罪魁祸首竟然是母亲?
    蒋生超没念过什么书.什么都不全,他唯一能做的工作,或许就是靠劳力贩售棉花粮了。
    其实,她何尝不是什么都不会?
    没钱补习.没钱买参老书,又常常担心没钱缴学费,没钱买制服,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根本无心念书,因此学业成绩永远是倒数第一名,永远比同学差。想到这里,她看着脚上一双洗得泛白、到处都是破洞的布鞋,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不知何时才能再买一双新的……
    知道父亲消沉颓废的始末.也知道自己无发改变的命运后,除了同情、除了无奈,她又能做些什么?从此以后,她开始疯狂地迷恋着棉花糖。只要在大街小巷、夜市、公园或是任何地点,有人在贩卖棉花糠,她就会毫不犹疑地买来品尝。
    只有在吃着那绵绵密密、香香甜甜的棉花糖时,她才会忘却所有的不幸。那时.她是无忧无虑的。
    只要手里握着棉花糖,就能让她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日子久了之后,同学见她爱吃棉花糖.便以“棉花糖”来称呼她,因此她有了“棉花糖”的绰号。
    时间就在蒋幻笛与棉花糖的爱恨纠葛下,一天天地流逝了。
    当幻笛越来越大时,烦恼也就越来越多了。
    她开始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深深也感受到,何谓“特殊待遇”了。
    她终于明白同学为什么老是要取笑她了。
    她永远敌不过家境富裕的同学,无法过着那种挥霍、奢靡的生活。她只是一个每天在贫穷中打滚的孩子。
    她更体认到她有一个不争气的父亲,一个永远挥不去的沉重包袱。不知从何时开始,蒋生超根本不出去找工作了,反正也找不到工作。他干脆每天在家里翻箱倒筐的找寻女儿从社会局领回的补助津贴,拿去买酒喝。
    她正值叛逆的年纪,却无人关心,连老师也现实得看她不顺眼,同学更是有意无意的讽刺、嘲笑她的贫困。孤独的她开始选择堕落,顶撞师长,功课总在及格边缘,却还不至于被退学。穿着怪异,用词粗俗,满口脏话,一副无法无天的模样。渐渐地大家都叫她小太妹……她也自诩为“棉花糖小太妹”。
    十七岁那年,她升高二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隔街,一排金碧辉煌的住宅。
    这又是一种阶级的“差别”,她讽刺地咬咬下唇。
    为什么只隔一条街,在贫穷肮脏的安乐社区对面,却是高级的别墅区?
    所有的住宅都富丽堂皇不说,就连人,似乎也长得特别俊美。让她的视线总是随他而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