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座位放倒,我们俩半躺在驾驶位上,听着粤语歌慢慢地唱:
    那故事仓猝结束
    不到气绝便已安葬
    …………
    纵使相见已是路人茫茫
    这生恐怕会念念你不放
    雪花慢慢的飘落,雨刮器有一搭没一搭的扫。
    我和程厦还是像原来一样,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因此待在一起不怎么聊天。
    但是很奇怪,这种沉默并不让人尴尬,反而很舒服。
    就这样和他待在一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这么看着深夜的大雪,也不觉得寂寞。
    “你的病怎么样了?”
    “有几年没怎么发病了。”他说:“不然我也不敢来找你。”
    “那就好。”
    暖气熏人,再加上吃饱了,我慢慢地合上眼睛,道:“程厦,你记不记得高中的时候我借过你《犬夜叉》?”
    “嗯。”
    “那时候我们同学都喜欢戈薇,只有我喜欢桔梗,她说过一句话:犬夜叉,命运的红线一旦断掉,就再也连不上了。”
    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可是现在速度太快了,三四年就远得像前尘往事。
    既然我们都已经再世为人。
    那些太过激烈的爱恨,就没有必要再捡起来了。
    我太累了。
    我就这样歪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做了很多混乱的梦,一会梦见王总带了一群彪形大汉找我麻烦,我奋力抵抗,他的脸扭曲变形成了赤那的脸,我好像又回到了草原上那个黑沉沉的夜里。
    一会又梦见,当年我留下来,跟程厦结婚了,挽着他的手在夕阳下的海滩散步,我们有了两只大狗,和三个小孩……
    梦里的色彩都是旧纸般的颜色,慢慢地看不清了。
    我失去的都是人生,我得到的,是更好的人生。
    等我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暖色的灯光下,程厦正看着窗外,大雪还在纷纷扬扬的下着。
    “几点了?我怎么睡着了?”我一边起身,一边睡眼惺忪的问。
    “四点了。”他说,然后指了指前面的楼门口,道:“你看。”
    那户办喜事的人家,是个门市房,贴着喜字的门外,积雪已经有三尺了。
    可就在门前,竟然放着一捧红花,应该是芍药,鲜艳而饱满的绽放着。
    “这是什么习俗么?”
    “刚才查了一下,有个说法是,女子出嫁的前一天,兄长或者父亲要送一束芍药,芍药在古代又叫‘将离’,表达对女子离家的不舍。”
    “啊?这个时候送?花不是冻坏了么?”
    “是他送的。”
    顺着程厦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个男生,生得修长挺拔,他抱着手臂靠在一辆车边,静静地注视着那扇门,身上已经落满了积雪。
    过了一会,有化妆师急匆匆的赶到,新娘子打开门,她看见了那束花。
    她没有捡,也没有看那边那个男孩一眼,只是把化妆师轻进去。
    然后摄影师也来了,娘家亲戚也乌央乌央的来了,天色慢慢的亮起,鞭炮声响起来,喜气洋洋新郎官到了。
    他在万丈霞光之中,背走了他的新娘子。
    而那个男孩,后来上了自己的车,一直安静地注视着这一切。
    他的花在地上,被人踩烂了,踩碎了,孤零零被踢到一边。
    我们就这样机缘巧合,路过了一场大雪,一个无人知晓的故事。
    “我觉得他可能不是她哥,应该是暗恋这个新娘子的人,最后一次送她出嫁。”我道
    程厦轻轻地笑了一下,突然说:“如果你有一天嫁人,我也会送你出嫁的。”
    我呆了,回头看他。
    “你娘家没什么人,我怕人欺负你。”他轻轻地说:“然后我会一直等你,像你曾经等我一样。”
    我难受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半晌才道:“你等多久?”
    他微微笑起来,道:“等到我不再爱你为止,又或者,等到你重新爱上我为止。”
    第64章 你得把自己好好再养一次
    回到家之后,我先跟于诗萱确定了一下工作流程。
    她要回去跟团队一起改图纸,我这边负责把公司注册好,杂七杂八的事情办好,她再过来。
    “咱俩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她说:“我多出一部分钱,但我实在不耐烦跑这些,都你负责了。”
    “得令。”
    她坐在书桌上改设计稿,我半躺在床上从头开始査,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创业,觉得麻烦,真操作起来发现——
    比我想得还麻烦!
    首先就得有经营场地,而我去各处看了好几个场地都不是太偏,就是太小。
    其次还要有人,比如三级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十人,咱公司就我一个光杆司令。
    还要跑工商,跑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