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更啦,嘿嘿
    第29章 day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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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和加菲猫解决掉所有的星星之后,我发现了三件事。
    第一件就是,如果把“背景板”一口吞的话,它就没办法再复原了,让加菲猫分两口吃掉一个这么小的星星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能被加菲猫重复利用的,可能只有那个彩色爱心和乌云了。
    第二件,“背景板”永远不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可能是因为它的出现需要纯粹的心情,我在想着它的时候,就已经不能满足这个条件了。
    再次吐槽,我受够这个垃圾技能了,谁的技能只会背刺自己啊!
    最后一件事就是,我可能提前得老年痴呆症了,因为我才想起来,我的那颗合成的超大彩色爱心被我爹给拿走了。当然,被他收走的,还有我的小蘑菇,幽灵,一朵乌云,和几颗小号的粉色爱心。
    失去了测试更多技能的我悲伤逆流成河,而失去了许多甜点的加菲猫愤怒的像只大白鹅,我们,一拍即合。
    我们决定造反,啊,不,找回失落的“背景板”。
    但是还没等我们行动,我爹就出现了。
    *
    “亲爱的,能开一下门吗?”布鲁斯敲了敲翠丝特的门。
    “怎么了,布鲁斯?”翠丝特打开了门。
    “我刚刚想起来你应该需要几件新的衣服了,等会儿让提姆带你去商场吧。”
    翠丝特想了想她刚来那天衣柜里堆满的新衣服,决定拒绝这种败家行为,“不用了,布鲁斯,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
    “亲爱的,我想你需要出去转一转,”他连忙补救到,“你来到哥谭之后,还没出去玩过呢,让提姆陪你出去转一转吧。”
    “今天下午吗?”翠丝特想了想她和加菲猫还没有完成的计划,有些犹豫。
    “不,亲爱的,你想什么时候去都可以。”布鲁斯眨了眨他的蓝眼睛。
    “那明天可以吗?”翠丝特问到。
    “当然。”
    *
    “明天陪翠丝特出去。”布鲁斯在手机上“询问”提姆。
    “明天公司要开会。”提姆回复布鲁斯。
    “交给卢修斯。”
    提姆在心中默念了一句,“ F*** Batman. ”然后端起了咖啡杯,默默在电脑的备忘录里加入了明天需要做的工作。
    而布鲁斯已经开始考虑明天要怎么偷偷改造翠丝特的卧室了,当然不是安装摄像头,他可能需要完善一下防火的系统,排水系统,再加上更好的降温系统,还要改造一下天花板...不过最关键的是安装几个传感器,好让他在迪克拆掉那个摄像头之后能确定,翠丝特是不是又在闯祸。
    *
    “你说我们是不是有点过分。”我看了看和加菲猫制定的计划,突然想起我爹下午对我的关心,有些动摇起来。
    “在有人抢走你的吃的,而你却不懂得回击时,你就已经成为欧迪了。”加菲猫再次同时嘲讽了我和欧迪。
    我对加菲猫进行了重拳出击,欣赏到了他头顶旋转的小星星,啊,不过碰不到,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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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呀宝子们,昨天把27章的注释一给忘了,注释一其实就是,这句话是用的加菲猫语录里的一句原话啦,标明一下引用,嘿嘿,啊,这个语录真的特别有趣,我可能以后会再用一用。感谢在2023-08-11 01:11:12~2023-08-12 00:03: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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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 day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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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和加菲猫的意见分歧,所以“背景板”拯救小组宣布散伙,当然计划也搁浅掉了。
    现在我正期待着明天的哥谭一日游,而加菲猫,加菲猫正在辣手摧花!等等,花?!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加菲猫已经成功的吃掉了所有的“背景板”,而我得到的唯一有效信息就是“小甜饼味的,味道不错。”
    我决定让加菲猫头顶上的星星重见天日,所以接下来请欣赏猫和老鼠,不,人和猫。
    *
    今天是难得风平浪静的一天,当然除了今天早上的小插曲,布鲁斯表示很欣慰。
    而提姆表示“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你默默负重前行”,并端起咖啡杯,猛灌了一大口。
    *第二天,
    我第一次在早晨六点准时起床,并第一次在早餐桌上看到了达米安的身影,他竟然真的会早起晨练,不愧是我的便宜弟弟,我深感欣慰。
    吃过早餐,再经过三个小时的漫长等待之后,阿福终于叫醒了提姆,看起来我似乎打断了我的二哥难得的睡眠施法,我决定诚恳地对提姆眼下的两个黑眼圈表示歉意。
    不愧是首富家的孩子,不仅有豪车,居然还有司机接送,这让我成功打消了对坐提姆开的车的恐惧。
    当然不是看不起我的亲亲二哥的开车技术,而是不敢低估我的二哥眼下两个巨型黑眼圈的威力,它们完全可以打造一百种入狱方式…
    比如“震惊,首富之子竟因疲劳驾驶撞人逃逸被捕入狱…”之类的。
    随后,我成功体验到了哥谭的特色:抢银行。
    还好我们只是开车路过,而在我的二哥恍然惊醒时,抢匪们已经被一个“红头盔”给制服了。
    在经历了一路的盗窃、抢劫甚至爆炸后,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座商场。
    因为在发现我不可能去阿卡姆打卡之后,其他网友推荐的著名景点,比如冰山餐厅,也得到了我爹不认同的目光,所以我最终还是决定去商场逛一逛。
    我拉着提姆进了一家卖超英周边的商店,提姆靠在货架上静静的看着我挑选,而我突然发现这里居然有好几种罗宾,而且这几种罗宾长的居然不太一样。
    我扭过头想问一问提姆,却发现他已经靠在货架上睡着了。
    在对提姆的熟练表示心疼之后,我决定一个人去转一转,等会儿再回来找他。
    我漫无目的地在商场乱逛,并在商场的顶层发现了一家精装的书店。
    隔着书店的玻璃,我震惊的发现了一个漂染着白毛的“不良少年”居然捧着一本《飘》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双脚不受控制地走了进去,并很快在这家书店发现了几个白痴。
    果然,去书店的并不一定是聪明人。
    到底是谁会傻到去书店抢劫啊!好吧,就是这几个头戴黑丝袜并且拿枪指着我的。
    * 两分钟前,
    “都别动,把手机和钱包放到这个袋子里。”黑丝袜一号喊到。
    而我此时正在站在两个书架的中间靠后的位置,就在我以为不会有人看到我,背在身后的手已经掏出了手机,并开始盲打报警电话时,我被黑丝袜二号发现了。
    果然,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再打开一扇窗,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抢劫书店的抢匪可以发现我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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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红,get!
    晚上给大家回复评论啦,都欠了好几天了,懒惰果然是人类的天性,嘿嘿,这证明我是个人啦,不是鸽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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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day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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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在人生中第一次直面黑黝黝的枪口,我突然感到一种迟来的恐惧。
    “喂,你这个家伙,”那个抢匪拿着枪往前走了一步,“别以为变出几个玩偶就能吓到我,如果你不想脑袋开花的话,就把手机放进来。”
    我僵硬地把手机放进了袋子里,我的手脚冰凉,大脑也有些迟钝,让我惊讶的是,我还知道他说的玩偶是我刚变出来的“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