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最强修仙系统 > 正文 第九十六章梦魇盅
    这个价格可是相当的合适啊,而且这东西看着就知道非常的好,用在现在这个情况绝对是他们提前获得大量晶石的利器。

    陈情他毫不犹豫的兑换出来一个这个东西看着就好像是一个鲜红的小酒杯,上面有一些神秘的纹路。

    与其说他是一个漂亮的小酒杯,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漂亮的小香炉。

    反正造型是非常的奇特。

    陈情直接拿出来了一个梦魇盅笑着说道:

    “我提前获得了那样的情报自然也是准备了很多应对他们的方法,并且我做的准备那是相当充足的。”

    忠明禄稻魁在旁边看着陈情手里面这个造型奇特的东西,疑惑的问道:

    “陈情兄弟,这是个什么东西呀?用它就能够对付梦魇吗?”

    其他的人也是秉持着怀疑的目光,确实是陈情拿出来的,这个东西看起来像是一个精美的工艺品,并不是一个能够对付梦魇的东西。

    陈情呵呵一笑,看向了忠明禄稻魁说道:

    “这个东西叫做梦魇盅,算是一种消耗性的法器。效果就是持续五个时辰,在周围有梦魇存在的时候,吸收他们散发出来的气体还有他们本身的能力。还能够在体表生成一层特殊的能量保护使用者不受梦魇影响。”

    忠明禄稻魁他们这些人听到了陈情说的都是一脸惊讶的看着陈情手中的这个梦魇盅,没想到这么小小的一个东西,功效居然这么大呀!

    古流长风也是惊讶地看着陈情之前林羽跟她说陈情是一个炼器大师,她还不相信,现在看来的话,这东西要是真的有陈情所说的这样的功效,那他绝对是一个炼器大师啊!

    “陈情兄弟,这东西你手里还有多少?”

    忠明禄稻魁马上就心动了,他也是能够感觉到梦魇盅上面散发出来的气息很特殊,估计陈情没有骗他们。

    有了这些东西,忠明禄稻魁他们就能够带着人直接朝着最大的那个据点过去了,能够直接无视路上的那些梦魇。

    但是陈情这个时候狡黠的一笑,看向了忠明禄稻魁,顺便也看了眼旁边的古流长风呵呵说道:

    “这东西制作起来难度虽然不是很高,主要就是因为这可是我自己独创的一个东西。想要拿到几个这些小东西诸位可是要放点血了呀,毕竟我也是要养家糊口的,不是?”

    听到陈情这么说,忠明禄稻魁马上就明白什么意思了,准备好钱就好了。

    古流长风则是翻了一个白眼,但是对陈情这样的行为,她也说不出来什么。

    毕竟这东西只有陈情的手里面有,而且对于他们下个阶段的战斗非常的有效果,这个时候陈情就算是漫天要价,他们也得咬着牙人了。

    忠明禄稻魁一看就是那种财大气粗的人非常豪爽的问道:

    “不知道陈情兄弟手里面的这东西准备要什么多少源晶啊?”

    陈情听到忠明禄稻魁问的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我不要源晶。我现在需要大量的古夏国法器,越多越好。而且品阶越高越好,这样来说一件天阶的古夏国法器,我就能给你们二十个这梦魇盅,怎么样啊?”

    一开始忠明禄稻魁听到天阶法器的时候,还以为陈情疯了,用这么一个东西就想要跟他换天阶法器,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

    结果听到了古夏国的天阶法器,立刻也就释然了。

    古夏国的法器,想来非常便宜,就算是天阶也要不了多少源晶。

    “行,古夏国法器是吧。我们现在就去收购。”

    这一个月的时间,忠明禄稻魁相信凭借自己的渠道肯定能够拿到很多,这些东西。

    毕竟像是垃圾一样的这些法器,他真的是要多少就能够收到多少。

    古流长风虽然惜字如金,在这个时候也要表态了:

    “我一会儿也回去一趟,让门派那边去搜集这些东西,你既然要的话我就一次性给你带回来一些。”

    陈情笑着点头,他知道这一次肯定能够收获到很多的古夏国法器了~

    ………………

    接下来的时间,陈情他们也是回了一趟天雷塔。

    因为上一次陈情拜托陈哲让他去搜集的东西,现在这个时候已经搜集的差不多全都送回了天雷塔。

    陈情当初可是让陈哲不限量的搜集,古夏国法器的。

    在天雷塔里面待了三四天的时间,陈情他们重新回到了武神教的圣城。

    之前陈情认为陈哲他们那边搜购的渠道已经算是相当厉害了,可是当他看到了忠明禄稻魁,还有古流长风,他们带回来的东西之后是一整个人都彻底傻掉。

    光是古夏国天阶法器加在一起就有十多件,地阶几百件!

    这一次的陈情才算是真正的发财了呀!

    “陈情兄弟,我可是把我们门派里面那些尘封已久的东西全都给你拿过来了。你看应该给我们多少那些梦魇盅啊?”

    忠明禄稻魁小呵呵的对着陈情说道。

    陈情自然也不会亏待他们,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那可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呀!

    真金白银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他才是真正有用的。

    拿到了这么多的好处费,陈情也是非常够义气的,给了忠明禄稻魁他们那边六个人每人十个梦魇盅。

    忠明禄稻魁也是非常的开心。撤些东西推他们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但是现在换到了这些小东西推他们就有大用了,自然两边都是非常开心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对古流长风那边陈情也是非常的慷慨,虽然古流长风带来的东西没有忠明禄稻魁这么多,不过相差也不是很多,陈情干脆也是给了他们每人十个梦魇盅。

    至于陈哲还有陈元他们那边,陈情真正的心腹自然就是更加的慷慨了,你要多少给多少。

    反正这东西其实也不怎么值钱。

    最后陈情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资产。

    十六亿八千七百二十万信用点,两百二十一万鎏金古币。

    这一下子陈情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暴富,这他娘的才叫做一夜暴富啊!

    没有任何的犹豫是也是赶紧给陈大成还有陈堂功,他们两个人对换了一些品阶相当高的丹药让他们尽快突破现在的修为。

    姜浩宇那边的人有一些人实力也是相当不错,陈情也是给他们一些品阶不错的丹药让他们也突破修为。

    不光是如此,陈情又兑换了一些不错的法器给他们防身。

    很快的,陈情他们这边真正作为陈情心腹的几个队伍,对陈情的崇拜感真的是无以附加了。

    同时,陈情现在自己对于这一次在第二阶段夺冠也是充满了信心,他们这些人等到第二阶段测验真正开始的时候,实力肯定也会有一个非常大的飞跃。

    再加上他们每个人都装备精良,就算是和那些超级实力相比的话,他们这些人身上的乏气品质都是完胜他们的。

    陈情还就不信了,就算是那些超级势力能够给自己的弟子,每个人都配备两件天阶法器吗?

    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陈情他们做到了。

    像是吴映雪他们身上更是有着圣品,法器的存在。

    至于陈哲,还有陈元两个人手中的武器也已经是圣品的了,剩下所有的法器全都是天阶的品质。

    林羽还有姜浩宇两个人也都是全身天阶法器,光是他们身上这些豪华的法器就足够让一般的势力倾家荡产了。

    之前林羽的那些师兄弟,对陈情的态度是属于那种不温不火的,现在这个时候,一个个的全都化身舔狗,屈服在了陈情的无限钱制之下。

    姜浩宇的人更不用说了,让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往西让他们打狗绝对不撵鸡!

    之前他们绝对的队长,那肯定是姜浩宇,现在才陈情的金钱攻势之下,现在全都叛变了。

    这个情况姜浩宇实在是非常的无奈,但是也没有什么办法,他现在也是陈情的舔狗啊,而且还是最会舔的那几只之一。

    …………

    在修士的修炼状态开始之后,时间的流速对他们来说就变快了很多很多。

    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对他们就好像是一眨眼一样,立刻就过去了。

    这个时候陈情林羽还有姜浩宇,他们这三方势力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修为低于金丹期巅峰。

    之前姜浩宇他带着这些人里面元婴期的也就是他自己一个,现在已经有两个了,林羽那边元婴期的强者数量增加到了三个。

    这些刚刚突破到元婴期的修士看到了陈情就是一阵感激涕零啊,要是没有陈情给他们的丹药,他们想要突破到元婴期,不知道要猴年马月呢。

    陈情现在也是非常的熟练了,拍了拍他们的肩膀,告诉他们好好的给自己卖命,以后好东西有的是。

    现在这古流长风也是非常的无奈了之前这些人真的就是非常听自己的话,结果现在呢,背诗意的金钱攻势,直接攻破了最后一道防线,全都去和陈情套关系了。

    其实陈情也是感慨,自己的无限钱制,是真的厉害啊。

    他们这些人现在就有说有笑的,气氛非常融洽的来到武神教会的大门处。

    现在这个广场可就是比上一次空旷了太多了,毕竟上一次是有上百万人在这里聚集着。这一次人数少了这么多,也就是空旷起来了。

    这个时候,三个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小道童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三个小道童,异口同声的开口说道:

    “恭喜,祝维进入着第二阶段的测试现场。我先告诉一下诸位在第二阶段之中,没有什么手段是不能用的,在里面任何形式的杀戮都是被规则所允许的。同时我们武神教也在里面用了一些特殊的秘法,把你们在里面行动的影像传输出去,这个影响是那边观众席所有人都可以看得到的,因为这样,除非再杀人的时候还是掂量一下的好啊。”

    这个小道童说着,然后没有多余的废话,三个人一起扔出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块巨大的晶石,然后这块晶石落到地面上地面上就开始延伸出一个巨大的阵法,最后这个法阵逐渐的开始发光发亮,在他们的面前形成了一道巨大的传送门。

    这三个小道童微微欠身笑着说道:

    “预祝各位武运昌隆。”

    他们三个话音一落,广场上面的所有人都想着疯了一样冲进了这巨大的传送门之中。

    陈情他一边奔跑着,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个冷笑,他最喜欢的环节终于开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