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人生的乍然离别,常常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有谁能够为离别练习呢?倘若可以练习,便不会有那么多的眼泪和思念。
    家里那张沙发是杜卫平从旧居搬来的,已经有点残旧了,他想换一张新的。我们从 ikea 这一年的产品目录中选中了一张沙发。那张布沙发的设计很简单,看上去软绵绵的,让人很想倒下去。
    星期天的早上,我们到铜锣湾的 ikea 买沙发。产品目录里特别推介和做特价的货品,通常很快便会卖光,我们也很担心那张沙发没有了。
    我们来到 ikea ,很有默契地,首先跑到放沙发的角落,那张布沙发竟然还剩两张,一张是鲜黄色,一张是深蓝色的,我和杜卫平同时跑到那张深蓝色的沙发坐下来。
    「很舒服!」我兴奋地说。
    「家里放得下吗?」杜卫平问我。
    「你不是已经量过了吗?」
    「实际可能会有点出入的,再量一遍比较安全。」他说。
    我们拉起卷尺量度那张布沙发。
    「怎么样?」我问。
    「刚刚好,再大一点便不行了。」
    「那你去找售货员,我坐在这里,免得沙发给人买了。」我说。
    「嗯!」他把卷尺抛给我,跑去找售货员。
    我一个人守住沙发,看着人们打我身边走过,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触。我谈过三段恋爱,可是,从来没有一个男朋友陪我逛过 ikea 。那年买了房子,也是我一个人到 ikea 买家具的。
    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逛 ikea 也许不算甚么,有些女人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跟自己的男人逛过 ikea ;可是,能够一起逛 ikea ,是代表一些甚么的。
    琐碎的生活,也是爱情的一部分。关于这部分的记忆,我竟是如此苍白。我以为自己跟三个男人谈过恋爱,也许,我只是一直在跟自己谈恋爱。我们拒绝琐碎和平凡,后来才明白自己的缺失。
    跟心爱的男人用卷尺量度一个衣橱的大小,拣一盏灯,甚至只是挑选一条漂的窗帘布,竟是我此刻最向往的幸福。
    杜卫平带着售货员回来了。
    「这张沙发还有一张新的。」他兴奋地告诉我。
    「太好了!」我说。
    每次看到喜欢的东西时,最泄气的,便是对方说,现在只剩下陈列品了。那么,到底要还是不要呢?那一刻,小小的庆幸和小小的遗憾,同时在心里交战。
    「你还坐着干甚么?」杜卫平问我。
    「喔-----」我站起来说,「太舒服了,舍不得起来。」
    「我去付钱。」他微笑着说。
    他拐了个弯,背影在我眼前消失。我和杜卫平相见的时候,大家的年岁还小,我们相逢的时候,大家已经有了一些经历。我一直以为他还是我童年的玩伴,就在这一刻,我才猛然发现,他已经长大了,有一个沉厚的肩膀。他不会拒绝琐碎。
    我们在 ikea 旁边的冰淇淋店坐下来,要了一大桶家庭装冰淇淋。
    「你确定你要吃下一大桶?这里可是五到六个人的分量!」杜卫平说。
    「以前每次经过这里,手里都是拿着大包小包的,很想吃也没法停下来,现在想把以前的都吃回来。」我说。
    我们分享着那一大桶冰淇淋的时候,我问杜卫平:
    「你喜欢葛米儿送给你的那顶厨师帽吗?」
    「没有厨师会戴那种帽子吧?」他笑笑说。
    「人家是特别送给你的。」
    「你喜欢的话,拿去吧。」
    「我才不要。」
    「她为甚么要送那顶帽子给我?」
    「也许她喜欢你吧。」
    「不会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咀巴,喜欢你有甚么奇怪?你喜欢她吗?」
    「我?我没想过。」
    「现在想呀!」
    「她太怪了。」
    「怎么怪?」
    「从头到脚都怪,颜色、造型、口味都怪。」
    我噗哧一笑:「你好像在讨论一道食物。」
    「职业病!」他咧咀笑了。
    「她唱歌那么动听,可以天天为你唱情歌。」我说。
    他点点头:「说的也是。」
    有谁可以拒绝葛米儿呢?她那么可爱,那么主动,歌唱得那么好。我以为我不会妒忌她了,可是,女人是能够亲密得挤在一个试身室里试内衣,却仍然互相妒忌的动物。
    这一刻,我、郁郁和蒂姝在卡拉 ok 的房间里等着。
    「他到底来不来的?他已经迟到一个钟头零十五分钟了。」蒂姝问郁郁。
    「他从来没准时过,所以我约他来这里起码可以一边唱歌一边等。以前跟他一起的时候,每次约会也要等他一、两个,已经习惯了。」
    「可是,现在他想跟你复合呢!这样也能够迟到?」我说。
    「他就是这样,每次迟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从前是怎么忍受的。也许那时太喜欢他了。一个人坐在餐厅等他两个钟,也不会抱怨。」郁郁说。
    我和蒂姝是来陪郁郁跟她的旧情人见面的,就是那个说过和她一起开甜品店的男人。郁郁不想一个人赴约,她不想回到他身边,但是,她缠不过他。
    那个男人终于来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裤里。我最看不过眼男人把厚毛衣塞进牛仔裤里的穿法,太没品味,太碍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来。他个子并不高,有一双单眼皮。
    他坐下来,跟郁郁说:「我正想出门的时候,忽然拉肚子。」
    郁郁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借口。
    「她们是我的朋友。」郁郁给他介绍,然后跟我们说:「他叫-------」
    「叫单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记住。」蒂姝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缩了缩,问蒂姝:「你干甚么?」
    蒂姝转头跟我们说:「我每天摸那么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两。」
    「你会秤骨的吗?那么,他有多重?」郁郁问。
    蒂姝没好气的说:「不是秤重,而是秤他这个人。她又捏了捏他的手臂,说:「他的骨头轻,是虚胖,这种男人很短命的。
    单眼皮气得七孔生烟,问郁郁:
    「你是在哪里认识这些人的?」
    「他们是我的好朋友。」郁郁说。
    「你为甚么老是盯着他的裤头?」蒂姝凑过来问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来。」我悄声说。
    「我跟她分手了。」单眼皮告诉郁郁。
    「是吗?」郁郁淡然地说。
    「可不可以请她们坐到另一边。」单眼皮问郁郁。
    郁郁没有回答。
    「我们去别的地方。」他拉着郁郁的手。
    「我不去。」郁郁挣扎着。
    「我有话跟你说。」
    「我不想听。」
    我拉开郁郁的手,说:「这是她最后一次见你。」
    蒂姝说:「她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明白吗?」
    郁郁说:「算了吧,好吗?我们再走在一起,已经不是回事了。」
    单眼皮生气地说:「你是不是信了邪教?这两个女人是不是邪教派来的?一个随便摸人,一个老是着我的裤头。」
    「你才是邪教!」蒂姝说:「所有坏男人都是邪教,信你的便要下地狱。」
    「你闭咀!」他叱喝蒂姝。
    「你敢骂我?」蒂姀随手拿起身边的皮包打他的头。蒂姝可不是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