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金光在此时降下,将二人笼罩在其中,很快,他们就像融在了金光里一样,消失不见了。
    鸦非语焦急地看着,在叶迟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自己眼前时,眼底陡然迸发出强烈的杀意,他恶狠狠瞪向血色的天空,像是巴不得将藏匿在天幕之后的天道揪出来撕裂成碎片。天羽族为何会在修真界如此有统治力,正是因为它们的能力——逆转时空,预知未来。
    天道同样畏惧它们,但鸦非语如今只是个力量残缺的天羽族,莫要说逆转时空了,他此刻可是连站起来也做不到,以这般狼狈的姿态妄想挑衅天道,仍然还欠缺了些许火候。
    天道也并不理会他,空中那如同眼睛一般的裂隙似乎越来越大了。
    二人消失后,山间涌动的魔气顿时散去,连带着那股阴森森的寒意也随之不见,鸦非语感觉自己的身子才此时才好受了些。虽说雷劫降下来的灵力修士并不能直接吸收,但如今的鸦非语半觉醒了天羽族的血脉,这点冲击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堪一击,换做是以前,完全体的天羽族莫要说吸收灵力了,就连劫雷都能直接给吸收了,自然是完全不怕的。
    周围的灵力以他为中心汇聚,自从金丹被废后,消失已久的暖意终于重新汇流在体内。
    温暖的灵力在修复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天羽族引以为傲的自愈能力在此时得到了体现,鸦非语难得舒服地叹息了一声,小腹上那个狰狞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只留下浅浅的一道疤,这段时日来过于操劳的身子也在灵力的修复下渐渐恢复到了以前的状况。天羽族身体素质向来极好,哪怕是鸦非语这般孱弱的身子,也感到了久违的力量感,浑身上下难得有了精力。
    他重新望向血色的苍穹,指尖凝聚起了淡淡的金光。
    若是这天执意要带走叶迟,他不介意踏破这该死的天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天道降临
    如至一片金沙之中,放眼望去,尽是浮浮沉沉的尘埃,却被纯金的背景衬托得好似金色的细沙,叶迟伸手一碰,尘埃便飘然落到了他的手里,没有了金色背景的映衬,再是华丽的尘埃最终也还只是一抔并不起眼的小小灰尘。叶迟凝定看了会儿,直到一片寂静的空间中传来另一人的声音,他对此并不意外,偏过头来循声望去,只见岑道正站在金色沙海的另一端,深沉的眸中满是痴迷的神色,哪怕觉察到了叶迟的目光,也依依不舍地不愿挪开视线。好半晌才终于舍得将视线落在叶迟身上,眼底掠过淡淡嫌弃:“……呵,要不怎么说你才是天道的宠儿,就算是这样你也能进入这里,算你三生有幸。”
    天道的宠儿?这个词汇叶迟并不陌生,打从他穿书起就没少用过这个词汇来形容岑道。万众瞩目的焦点,世界的中心,所有资源倾斜的方向,岑道几乎可以说是集齐了一个合格的主角身上里应有的气运,尽管被穿书者强行改变了人生轨迹,身上的主角光环仍然能让他免于重大伤亡,大概也有自己性格里本身自带的坚毅,这才使得他没有轻而易举被打败,反而是成功抗住了魔气的侵袭,在逆境之中破获重生。这也是叶迟一直以来钦佩岑道的一点。
    但,他说什么?天道的宠儿,谁?他?叶迟?
    叶迟一时间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耳背听错了,又或者是岑道神志不清了,怎么会将“天道的宠儿”这几个几乎与他毫不相干的字眼冠到他头上来。论生平,穿越前的叶迟并没有干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来,他既不是什么英豪,也不是什么恶人,只是茫茫人海中最平凡不过的一份子,一个倒霉穿越又幸运活到现在的普通人。就算是穿书后,要不是因为他主动选择了争取,他到现在恐怕也还只是一个叫花子,没准都没能活到现在,早就在黑化的鸦非语的屠城之下死去了。
    论天赋,这具身子确实颇有修仙天赋,叶迟修为也深厚,却并没有将其过多展示给外界看,身怀绝技却低调行事的高手也不少,全修真界几乎比比皆是,他也是其中最渺小的一份子,理应引不来天道的注意。
    总之,叶迟不论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应当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修士,浑身上下最特别的一点无非就是成为了鸦非语这个大反派的徒弟兼枕边人,但这也不足以让他能够被冠上“天道的宠儿”这样过于可怕的称号。叶迟犹豫片刻,思来想去,最终将原因归咎到了岑道自己头上——会不会是岑道自己过得太惨,对比前世,这辈子简直就是一朝从天上掉到了地下,因此产生了嫉妒心理,才会这么说?
    不然就没有办法解释了。